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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无小事。近年来,睢宁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调处,建立农民工权益审执绿色通道,通过建立与其他部门联合进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给予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执行,及时妥善办理各类涉农民工工资案件。
“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
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当老百姓把自己说不清理还乱的难心事上交到法院,无论矛盾有多大、耗时有多长、过程有多难,但是司法公正为民的初心恒久而坚定。
“谢谢法官,三年多了,这件事情终于有个说法了。”1月19日,一起民用飞机喷洒农药引发的纠纷案的当事人李某代表六名村民向刘宝玉法官送去一面锦旗表达感谢。
该起案件缘起于2019年9月,李某等六名蚕农发现蚕出现大面积死亡现象,其中有村民反映2019年9月17日有一架小型民用飞机从几位蚕农的桑地上空飞过。遂向当地政府反映,经政府工作人员在机场航管中心调查取证了解到,当天确有农用飞机从机场上空自西向东的飞行轨迹。
随后,工作人员与农用机场站长电话联系得知,9月17日当天确有飞行任务,且平时喷洒农药的成分为苯甲酰脲类,但当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后,该站长又改口称当天确有飞行任务,但没有喷洒农药。同年9月30日,李某等人将病蚕样本送往鉴定,经鉴定得知,该批病蚕为农药中毒与苯甲酰苯服类农药中毒症状相似。
但几位蚕农都是农民,没有保存证据的意识,诉讼能力较弱,庭审一度陷入僵局。养蚕为生的他们面对这项主要收入不能准确赔偿,情绪十分激动。
“稳定,稳定”。承办法官刘宝玉在心里嘀咕着。随后,建议六名蚕农申请法律援助保障诉讼,并农机站多次沟通,敦促其积极举证,保障法院准确查清事实,正确作出裁判。
庭审中,被告农机站方认可执行飞行任务前需向军方、民航相关部门申报飞行项目的作业区域、飞行计划等手续,飞行作业期间对飞防区域面积、飞行架次、飞行时间等数据进行现场记录,并保存飞行航迹图备查。法庭多次要求其提供2019年的飞行航迹图及相关申报、记录材料,但被告方均未提供。
经法院审理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五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判决农机站方赔偿六名蚕农不同数额损失,判决后均未上诉,农机站按照判决履行义务赔偿完毕。
“心事了结了,人就轻松了”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司法工作的根本目标,倘若没有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哪有幸福可言。那么,如何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真正落地?
睢宁法院执行局在一系列务实举措中给出了答案。
“年前,工程款一定要给工人发了。”1月19日,执行法官王铁良坐在前往被执行人公司的路上掷地有声地说道。
该起案是某建筑公司与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方某置业公司拖欠原告方某建筑公司工程款,在前期调解过程中,双方核算的工程款均无异议,并对工程款支付进行约定,且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然而,在约定的时间到期后,被执行人并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申请执行人向睢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19日当天,睢宁法院依法拘传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履行100万元用于节前工人工资发放。
在司法为民、执行攻坚的道路上,这样的画面屡见不鲜。
1月18日早上,申请执行人刘某带着一面锦旗走进执行局大厅将写有“为民解忧,法律先锋”的锦旗送至任天阳的手中,以表达内心的感谢。
从事钢材批发生意的刘某将钢材赊欠给被执行人江某先行使用,而江某迟迟拖欠货款不肯给付。经睢宁法院调解后,江某仍不按照调解书约定支付货款,遂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1月17日,执行行动前,执行法官考虑到江某住所有前、后两门,执行干警便兵分两路、前后门夹击,将欲从后门逃走的江某拘传。
拘传后,执行干警充分为其法律释明,并说明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迫于执行威慑力,江某现场将拖欠的货款全部结清。
“可算了结了一件心事,能够安心过个好年了。”回想起货款迟迟要不来的辛酸历程,刘某分外轻松。
据了解,临近新春佳节,为充分保障胜诉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过个安心年、顺心年、暖心年,自1月12日起,睢宁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冬季攻坚”专项执行行动,通过早起及日常行动共计拘传被执行人54人,执行完毕案件41件,现场搜查房屋85处,张贴传票96份,扣押车辆5份,达成和解33件,执行到位金额180余万元,赢得了群众一致好评。
“人民”二字重千钧,睢宁法院将持续深化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把群众的需求一件件落实落地,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