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检察建议 防治外来物种入侵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1月12日A03
日期:01-31
本报讯(通讯员 郭倩倩)“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已组织管养人员对河道沿线福寿螺及螺卵进行清理,按照专家指导意见收集后就地碾碎处理。”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周鑫介绍,“相关单位还委托河道管养单位开展福寿螺巡查清理,基本杜绝福寿螺附着繁殖问题。”
2022年8月,浦口区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移送的案件线索,反映浦口区白马路一侧的珠北河出现大量福寿螺,可能造成不知情群众误食问题。浦口区检察院干警立即前往珠北河沿线,巡查发现整个河道两侧木桩上附有大量粉色卵块,河里分布有形似田螺的生物,经向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咨询,确认该生物为外来入侵物种福寿螺。
福寿螺会给生态环境及农作物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同时因其外观与田螺相似,但携带大量寄生虫,一旦误食对身体有较大危害。为更好地开展福寿螺防治工作,浦口区检察院邀请省环科院专家共同调查福寿螺实际分布情况。
2022年9月21日,浦口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外来入侵物种福寿螺生态环境治理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明晰相关职能部门对于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职能,就形成防治合力达成一致意见。
为动员多方力量共同防治福寿螺,浦口区检察院向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各职能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开展福寿螺防治工作,防止其进一步扩散蔓延,危害生物多样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