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樊蓉 胡健华
隆隆的机器轰鸣声中,建筑工人正有条不紊地施工,看着正在建设的新厂区,蒋某踌躇满志……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短短几个月前,蒋某与其所经营的大成公司还深陷于一场危机中。
2020年,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大成公司负责人蒋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销售税款近15万元。2022年4月,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该线索,立即对大成公司展开调查。同年5月,兴化市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
经调查得知,大成公司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从一个小作坊发展成为拥有20多项知识产权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产品出口多个国家。案发前,该公司刚刚获批30亩建设用地,用于扩大生产,可以说大成公司正处于生产经营的关键期。
“真不该鬼迷心窍,要是被判刑,我的厂子和工人们可怎么办?”案发后,蒋某后悔万分,主动投案,并立即补缴了相应税款。
“企业经营多年,发展势头良好,为何会犯罪呢?”审查卷宗后,承办检察官实地走访企业发现,大成公司财务制度存在诸多漏洞是引发企业涉罪的根本原因。
“大成公司是镇里的规模以上企业,提供了40多个就业岗位,现在又处在发展的关键期,从镇政府和行业协会角度来说,希望检察机关能给一次改过的机会。”承办检察官走访大成公司所在乡镇政府及行业协会,他们的意见很统一。
“绝不能办了案子,垮了厂子。”分管领导听取案件情况汇报后态度明确,“企业涉罪根源在于财务制度不规范,如果条件符合,可以引导他们开展合规建设,堵塞管理漏洞。”
经大成公司申请,省检察院批准同意,2022年5月31日,大成公司启动企业合规整改程序,兴化市检察院商请市企业合规建设委员会指派第三方监管人,为企业合规整改提供专业指导意见。
考察期间,大成公司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监督,堵塞了管理漏洞。考察期满后,兴化市检察院根据第三方监管人出具的评估意见,综合认定大成公司合规整改达到规定成效。
2022年10月22日,大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移送兴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综合案情,该院拟对大成公司作不起诉处理。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2022年10月31日,兴化市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第三方监管人、办案民警等参与,通报企业合规整改情况、案件办理情况,并就大成公司拟不起诉处理意见组织听证。
“案发后,公司负责人蒋某积极弥补过错,现在公司也通过了合规考察,不起诉处理是恰当的。”人民监督员罗红霞发表听证意见,与会人员均表示赞同。
“这次教训深刻,以后我一定会守法经营,带领员工把企业办得更好!”听证会后,蒋某签收了不起诉决定书,如释重负。
(文中企业及负责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