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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行政审判有法度更有温度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1月30日A01

日期: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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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梁悦

本报记者 戴丽娟

2022年以来,盐城中级法院立足行政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化解这一行政审判终极工作目标,不断加强长效工作机制的探索与创新,打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与诉源治理制度“组合拳”,在全市构建起“内外互动、上下联动”的立体式全方位行政争议预防化解体系并取得显著成效。2022年,盐城法院行政一审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21.9%,行政二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17.48个百分点,超过四分之一的行政案件得到实质化解。

深挖法院内部潜能

提升司法协作功效

盐城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已实施多年,集中优势资源公正高效审理好行政案件的同时,异地府院联动实质化解纠纷难的弊端也逐步凸显。“纠纷属地法院虽不直接审理行政案件,但并非没有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助力当地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应当发挥纠纷属地法院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与实质化解中的应有作用!”盐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标说道。

2022年5月,盐城中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适时出台《深入推进集中管辖法院与纠纷属地法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的实施意见》,打通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和纠纷属地法院在加强诉源治理、诉前引导、诉中协调、职能延伸和人才培养五大“梗阻地带”,明确了共享诉源治理信息、协助指导行政自纠、搭建多元化解平台、重大案件通报、反馈司法建议成效、年度联席会议等十八条司法协作具体举措。在化解涉及地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工程以及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群体性纠纷案件中,纠纷属地法院成为集中管辖法院的“得力帮手”。

为进一步发挥诉前行政争议释法释明“过滤案件”的作用,缓和行政相对人对立情绪,盐城中院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行政案件诉前协调化解工作实施办法》,十家基层法院均成立了“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专职人民调解员+书记员”的专业诉前化解工作团队,负责释法明理、引导分流、对接联络、跟踪回访,形成了纠纷属地法院负责诉前协调具体工作、集中管辖法院负责业务指导的诉前协调化解工作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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