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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让警察更有荣誉感和归属感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1月10日A02

日期: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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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上接1版)

记者:您当时采取了哪些呼吁措施?

张武林:从2000年开始,我开始多渠道呼吁。一是在主流新闻媒体发声。《法治日报》《人民公安报》等媒体上都留下了我当年所写下的文字;二是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在县、市、省“两会”上,多年来都有我和代表、委员提议的墨迹;三是通过理论探讨,调研报告等阐述。在《人民公安报》发表的《论新时期公安工作的人民性》等文章里,我都有相关的阐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院校的课题调研组为此专门与我保持联系,了解我呼吁的由来、具体想法。其间,我的每一份呼吁信、每一份提案都字斟句酌,也得到多方面人士的重视。

记者:后来的进展如何?

张武林:在我奔走呼吁期间,广东、上海等地也有不少民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议设立“人民警察节”,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2003年,在全国人代会上,来自内蒙古自治区30余名代表在倾听基层的呼声后正式提出议案,建议全国人大立法确定“人民警察节”和“警旗”。听到这一消息,我知道我们的努力终于有效果了,设立人民警察节有望成现实了。当时《新华日报》专门刊出消息:《江苏一警长呼吁设立人民警察节,据称有望成现实》。在我担任南通市司法局局长、省司法厅副厅长期间,我仍然时刻关心着我的这一愿望能不能实现。

2016年,《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公布,其中将每年的7月6日定为人民警察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我说,设立警察日,能让全社会更加关心、关注警察群体,增进警民团结,弘扬法治精神,提升警察群体的职业使命感和归属感,对人民警察更是莫大的鼓舞。

但警察日还不同于警察节。只有设立警察节,才能真正体现国家层面专门为人民警察队伍设立的节日。终于,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

记者:谈谈您现在的感想?

张武林:如今,1月10日“中国人民警察节”设立已经第三年了。每到这一天的清晨,我都会情不自禁举手敬礼,向这个我曾经工作、奉献过几十年的职业,致以一个老警察最崇高的敬意!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中国人民警察节”是无数公安英雄用鲜血凝成的节日,是百万中国警察光荣而自豪的节日。相信全国的公安民警都会用挺膺担当来庆祝节日、用服务群众来欢度节日,在铮铮誓言中奋勇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