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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浅析上门公开听证安全保障_江苏法治报_2022年12月09日A03

日期: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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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法学研究       上一篇    下一篇

开展上门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探索出从源头息诉化解矛盾纠纷的创新形式。上门听证工作多在当事人所在办公场所或露天场所等非办案场所开展,具有人员排查难、干扰多、安全隐患错综复杂等风险因素。笔者试着通过从执行任务前、执行任务中、执行任务后三个环节,谈谈司法警察如何做好上门听证安全保障工作。

受领任务,梳理研判风险。司法警察部门受领任务后,应当及时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各方当事人及其同行人员身体状况和思想动态,梳理研判现场调查和公开听证环节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保障重点、科学布置座位,确保警戒面覆盖到位,遇到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处置;细化参与保障工作司法警察的安全保障职责,明确各自站位,保障人员和场所的安全。

明确职责,警力保障到位。司法警察在担负安全保障工作的同时,应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和公开听证应遵守纪律,提醒,引导各方人员至指定位置就座,控制出入口,耐心劝离无关案件的当事人亲属或围观群众,保证公开听证会秩序顺利进行。公开听证期间,应时刻关注各方人员情绪变化,对情绪激动和语言过激的人员及时进行提醒、制止,负责传递、出示相关证据材料,保护检察人员的安全。公开听证工作程序后,应当分别引导各方人员离开,防止过多接触等。

复盘履职,及时总结归纳。安全保障工作结束后,司法警察部门及时召开例会,通过对照安全保障预案履职清单和执法记录仪履职视频,结合现场情况,全面复盘总结本次公开听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和完成情况,分析研判存在的薄弱点和改进措施,紧盯工作重点关键和薄弱环节,确保将工作经验和成效转化为提升司法警察履职质效的动力。

面对新时期、新任务、新挑战,司法警察应坚持能动履职,加强在非办案场所执行警务保障工作探索,进一步强化职能定位、拓展履职途径、健全执警机制、守牢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