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金色花”,让蓓蕾向阳绽放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1月05日A04
日期:01-06
“誓让每朵花儿自由绽放”是沭阳县检察院“金色花”文化品牌创建的初心。近日,“金色花”文化品牌成功获评江苏省“十佳检察文化品牌”。
“冬天不只有严寒。我们希望‘金色花’像一束光,驱散成长道路上的阴霾,指引正确的航向。”沭阳县检察院牵头建成江苏首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确定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帮教矫治、家庭教育指导等11个服务项目,全面打造办案标准化、专业协同化、帮教智能化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理机制,引领“迷途少年”向阳而生。
为了实现以“我管”促“都管”,沭阳县检察院积极争取地方人大支持,提请沭阳县人大常委会全国首家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决议》,将教育、民政等15个部门纳入成员单位,相继出台《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合作协议》《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质量评估办法》《沭阳县强制亲职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人大支持、部门联动、社团承接、全面维权”的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大格局。
413名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就学就业,其中99人考入大中专院校……这一串暖心数字见证了“金色花”精准帮教之路。
沭阳是人口大县,在校生有37.7万名,留守儿童近1万。为了筑牢青少年法治教育根基,沭阳县检察院牵头建成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并接待各类参观300余次。通过打造检校合作、融媒体、法治基地于一体的普法教育体系,51名经验丰富的检察干警组成“金色花”法治巡讲团,将普法教育覆盖全县176所中小学和80余万学生及家长,擦亮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底色。
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沭阳县检察院办理的全国首例为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作为重磅案例被《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流媒体报道,“未成年人文身不是私事和家事”话题登上新浪微博热搜榜的首位,阅读量达2.8亿次。不得为未成年人文身从此“家喻户晓”。助力国务院出台《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提供了以个案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践路径。
近年来,“金色花”以能动检察履职和柔性初心情怀,创新推进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逐步健全“1+1+N”办案机制,切实把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凝聚权益保护最大合力,办理的4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
六年砥砺前行,初心方能致远。“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网络领域省级青少年维权岗”“江苏省巾帼文明岗”等荣誉见证了“金色花”的芳华。恪守国家监护人的信念与责任,以法之名,诉爱于行,让每朵花蕾都能在法治阳光下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