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海而兴,守护那片“生态蓝”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1月05日A01
日期:01-06
近年来,连云港市检察院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连云港“海上有岛、城中见山、山海相拥、城海相融”的地域特点和资源禀赋,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改革为契机,强化系统思维,依法能动履职,打造全省乃至全国的海洋生态检察保护样板。
强化系统思维,提升涉海案件办理质效
灌河是经连云港入海的主要河流之一。冬日的灌河口,碧波荡漾,海天一色的秀美风光已看不到之前违法采砂的破坏痕迹了。
2018年5月,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将李某、时某等5人移送至灌南县检察院,经查,李某、时某等于2017年3月至5月,在赣榆区海头镇东侧海域非法采挖并销售海砂2万余立方米。
“盗采海砂不仅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而且严重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在出具鉴定意见时指出。用海砂冒充河砂,流入建筑市场,其实是为谋“一利”而埋“百害”。2019年4月,检察机关将李某、时某等人非法采矿案起诉至法院,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9年8月、2020年7月,法院分别判处上述被告人一年五个月至两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连带赔偿因采砂所造成的底层栖息生物资源损失、海沙生态价值损失、受损海床生物多样性期间损失、评估费合计人民币102.8万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进行道歉。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灌河流域存在大量未经审批、无证运营的小码头,为非法采砂提供冲洗和倒卖场所,催生、加剧盗采海砂行为,当地港口、水利等相关部门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灌南县检察院随即依法向上述相关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灌南、灌云、响水三县开展灌河流域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拆除非法小码头128处,恢复岸线22.2公里,修复滩涂65万平方米,2021年该案入选最高检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灌南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非法盗采海砂案并非个案,分析认为根本原因是市场砂石短缺,拆除小码头也只是治标不治本。为此,他们联合县住建部门大力推广使用国家提倡的机制砂,促进砂石行业转型升级,并开展海砂开采行为专项调查,提出海砂保护建议,得到最高检重视,推动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住建部于2020年4月联合制定了国家海砂开采利用规划,建立海砂开发管理长效机制。
从办理一案到促进专项整治,再到推动行业转型升级,这是连云港检察机关坚持系统思维,积极做好陆海统筹、河海共治,维护海洋生态利益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连云港市检察院立足区域海洋生态特点,出台《连云港市检察机关关于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构建市院统筹指挥指导,沿海三县区灌南、赣榆、连云各展所长、一体联动的“一心三线”海洋保护工作格局。(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