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合意 检先行 助发展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1月04日A02
日期: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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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是镇江某船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因给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嫌犯罪。案发后,刘某主动投案,向税务机关补缴全部税款和滞纳金。考虑到刘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且未造成国家税收损失,社会危害性小,犯罪情节轻微,在召开公开听证会后,该院依法对公司及刘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落实,让不少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感受到了司法善意。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对涉企刑事案件不捕8人,对22家企业及62名企业人员依法决定不起诉。此外,还与司法行政机关出台政策,对涉企在矫人员外出生产经营简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的不利影响。
“检察机关办理涉企案件能够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很不容易,体现了检察担当、传递了司法温度!”镇江市人大代表、北京盈科(镇江)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孙逍霞在一次座谈中这样评价。
问需+求效,延伸链条亲商助企
“企业订单销售情况如何?”“当下面临什么问题最需要解决?”“对营商环境优化有什么意见建议”……2022年10月19日,镇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潘昌锋到江苏天工集团有限公司走访全国人大代表朱小坤,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等情况,认真询问企业发展的司法需求,以及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走近企业才能服务企业。2022年6月底,市检察院统一部署开展“问计问需优服务”集中走访联络活动,组织两级院领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登门拜访78名企业界人大代表,主动问计问需,广泛听取意见。
除主动上门走访外,两级院还通过举办“护航经济发展 保障法治营商”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广泛开门纳谏,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均按类型进行了分流办理,帮助企业解决一批难点痛点问题。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主动为企业提供法治服务,推动预防关口前移。丹阳市检察院设立民营企业经济犯罪风险防控中心,在4个镇区及丹阳眼镜商会设立民营企业合规工作指导站,并推动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以决定形式支持推动检察机关民企经济犯罪风险防控工作。2022年以来,两级院共开展涉企普法宣传活动55场,收集企业诉求63条,接受企业咨询77次,发放宣传手册7000余份。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优化履职、担当作为,务实发力、久久为功,努力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