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集中宣判5起危险驾驶_江苏法治报_2022年12月06日A06
日期:01-04
本报讯(通讯员 马婧烨 记者 王晓红)近日,丰县法院开展“交通安全日”集中宣判暨法治教育活动,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5起危险驾驶案件,1小时内完成庭审程序并当庭宣判。庭审现场邀请到7名县人大代表与34名法治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旁听。
根据五被告人的不同犯罪情节,丰县法院分别判处其一至六个月不等的拘役刑,并处罚金。旁听的人大代表认为,酒后驾车行为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丰县法院严格按照法律程序,逐案审理,切实发挥了刑事审判的震慑作用。同时,也希望5名被告人能够真正吸取教训,在今后的生活中,争做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
法治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表示,丰县法院在“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开展“法治宣传日”活动意义重大,此次能够受邀到现场旁听庭审,真切感受一个个鲜活案例,受教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