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荣获国家级 “节约型机关”称号_江苏法治报_2022年12月06日A05
日期:01-04
本报讯(通讯员 杨洁 记者 王晓红)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的通知》,徐州泉山区法院名列其中,荣获国家“节约型机关”称号。
近年来,泉山法院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节能减排工作决策部署,强化制度建设,健全组织体系,开展宣传教育,改造装备设施,以节电、节水、节油、节约办公用品为重点,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水平,推进节能工作深入开展。该院先后荣获“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泉山法院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全院节能工作,先后制定节水、节电、节油、节气等管理制度,对相关能耗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使节能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加强节能减排,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节能改造工作,严格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成立全市法院首家“中间库”,将无纸化办公范围扩展到审判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