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江苏省城市更新条例(草案)》。我省首次就城市更新进行的立法,不仅回应老旧小区怎么改、居民怎么参与等群众关心事,而且明确支持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并明确给出操作办法。
城市须先“体检”
再“开方”更新
作为创制性立法,草案确立了“城市体检—专项规划—片区策划—年度计划”的规划实施体系,规定我省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城市体检,查找城市建设、发展和治理等方面的问题,体检结果作为编制更新计划的重要依据。草案还要求,哪里“病”得重,就先治哪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薄弱、严重影响历史风貌等区域,应当优先纳入年度实施计划。
老旧住房自主更新
签约率高政府优先支持
对老旧小区如何改,草案明确这样几方面:应当完善停车、充电、消防等设施,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或者更新电梯;完整社区建设要结合生育友好、青年发展、养老助残等需求,统筹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场地。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也有了制度安排。我省立法鼓励物业权利人通过拆改结合、拆除重建等方式,对建成年代早、建设标准低、配套设施差的老旧住房进行自主更新。这种自主更新应当经业主依法表决。对不同意实施的业主,应当与其充分协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通过收购、置换等方式处理。
草案还规定,项目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县(市、区)政府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以拆除重建方式实施自主更新,签约比例达到95%以上的,县(市、区)政府应当优先支持,在对周边不产生负面影响的前提下,可以通过适当调整容积率、新增建筑面积、增配服务设施等方式推动更新意向达成。
更新钱从何来?草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利用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持危险房屋改造、老旧住房自主更新、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电梯加装更换等项目。城市更新投入大、周期长,单靠政府“独唱”难以为继。草案明确鼓励经营主体通过投资、建设、运营等方式参与,保障其平等法律地位、市场机会和发展权利,审批上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并联办理、联合验收,并设容错免责机制。
家园怎么改
居民更有话语权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是做好城市更新工作的重要原则和基础。就此,草案打算给群众配几个“硬抓手”。想更新,可以自己申报“挂号”。全省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物业权利人申报的项目与规划确定的项目一样可以入库。对“谁来干”,居民可以经由表决决定,涉及多个物业权利人的项目,协商一致后共同确定实施主体;协商不成、涉及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由业主依法表决确定。实施主体推进项目时,应当与物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平等协商。草案要求,项目无法达到日照间距、建筑密度、停车配建等标准的,应当在保障公共安全并依法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的前提下,才能按照不低于现状的标准适应性优化。编制专项规划、片区策划应当公开征求意见。记者 陈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