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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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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南京失业金最低标准增加55元

日期: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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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晨报讯(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刘通)近日,记者从南京市人社局了解到,南京市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上调。据了解,自2026年7月1日起,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115元/月调整为1152元/月。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同步由1673元/月提高至1728元/月,增加了55元。

目前,失业金最低可领1728元/月,最高可领2660元/月。具体到手金额因人而异,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缴费基数,基数越高,领取标准相应提高;二是缴费年限,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时间越长,待遇标准也越高。失业保险金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并对符合条件的领金人员设有最低标准托底。

根据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线上办理最便捷。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通过“就业创业”—“失业登记”模块办理失业登记后,再依次进入“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模块办理。此外,也可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微信、支付宝搜索“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

正在领取失业金的人员,月发放标准低于1728元的,统一按1728元计发。整个过程无需跑腿、无需申请,系统自动按新标准调整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