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省人社厅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江苏工伤预防工作情况,并发布2026年全省工伤预防项目安排。这是省级层面统一部署全省工伤预防工作,从重点行业培训到新业态人员防护,从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到各地特色项目推进,一系列务实举措逐一落地。
2418万人参保
重点行业工伤发生率降30%
工伤预防是“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防范工伤事故、职业伤害和职业病发生,降低事故率,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十四五”期间,江苏工伤预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十四五”末,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418万人,比2020年末增加287万人;五年间累计开展工伤预防培训70多万人次,危化品等重点行业工伤发生率累计降幅达30%。
五年来,全省各级人社部门会同财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住建等部门协作联动,精心组织实施危化品等重点行业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联合公安交管、邮政管理等部门,率先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预防线下宣传与线上培训工作,预防和减少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事故。常州市、连云港市作为“全国工伤预防重点联系城市”,探索形成龙头企业引领全供应链协同预防、园区协同推进入驻企业预防等模式,相关创新做法被人社部向全国推广。
培训10万名安全员
实习见习人员可参加工伤保险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要求,省人社厅会同应急管理厅制定《江苏省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在2026年度工伤预防项目中统筹安排全省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及安全管理相关岗位人员培训项目,计划培训总数10万人。通过开展这一专项培训,助力提升全省各行业各领域的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今年是省级第一次集中谋划开展工伤预防宣传项目,目标实现“两个全覆盖、两个提高”:宣传内容覆盖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政策、工伤预防核心知识要点;宣传范围覆盖全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群体;提高职工工伤预防自我防护能力,提高用人单位工伤预防主体责任意识。
在提升重点人群预防能力的同时,江苏同步扩大工伤保险制度覆盖面。今年7月1日起,实习生、见习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参保人员分为两类:一是年满16周岁的全日制在校实习生,包括学校统一集中安排实习、学生经学校批准自行联系单位实习两种情形;二是见习人员,具体包含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人员,离毕业不足6个月且未落实工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以及16至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上述人员经向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岗位,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后可参保。费用由从业单位一次性缴纳,个人不缴费。实习见习协议提前解除的,单位可办理停保并申请退费;续签协议的,可及时办理延长工伤保险关系手续。
未来五年
重点行业工伤发生率再降10%
全省各地产业结构不同、用工形态有差别、事故伤害类型有差异。今年,在省级统筹安排的工伤预防项目外,各地还立足实际,聚焦全省重点行业工伤预防的“规定动作”,同时紧扣本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策划了一批具有区域辨识度的“自选项目”。南京市对南钢公司所属20家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开展现场互动和持续改善式培训;常州市对技工职业院校毕业生开展工伤预防能力培训;南通市对船舶行业开展工伤预防能力培训;新就业形态人员较多、即时配送订单较大的地区开展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安全专题培训;徐州市开展矿山行业工伤预防项目。一张从省级到市县、从企业到个人、从传统行业到新业态的工伤预防“安全网”正越织越密。
根据人社部等九部门《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部署,至2030年,重点行业5年工伤事故发生率降低10%左右;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发生率逐步降低,重点平台企业5年降低10%以上;技工院校毕业年度学生的工伤预防培训覆盖率达到100%;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健康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一线班组长、安全员、重点岗位人员的工伤预防培训基本全覆盖。
围绕这一目标,江苏将从健全工伤预防工作机制、压实用人单位责任、鼓励社会各方参与、加强工伤预防宣传、做好工伤预防培训、支持工伤预防创新、规范经费使用管理、提升预防工作质效等八个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工伤预防整体工作质效,促进全省工伤预防的管理更加规范、绩效更加优化、公众更可感知、预防更加到位。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