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刘通)4月27日下午,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近三年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审理情况通报及典型案例。2023年至2025年,该院新收一审工伤认定案件分别为194件、216件、189件,在当年行政案件中的占比先升后降,2025年起呈下降趋势。同期,人社部门在工伤认定案件中的平均败诉率仅为2.37%,远低于行政机关总体败诉率,反映工伤认定领域执法规范、争议共识度较高。
制造业集中区高发,新业态用工争议增多。从地域分布看,江宁区工伤认定案件占全市约20%以上,位居第一;六合区、栖霞区近年增幅较大,与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布局密切相关。从工伤原因看,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受伤占55%,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突发疾病等亦为主要类型。七成以上工伤案件由用人单位提起行政诉讼,部分企业仍存在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保等现象。
随着平台经济发展,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工伤认定案件增多,居家办公等混合用工模式也给传统“工作场所”认定带来挑战。此外,经行政复议后进入诉讼的案件大幅增长,复议后案件行政机关零败诉,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发挥良好。
府院联动、繁简分流、“一揽子”解纷。江北新区法院形成多项创新机制。首先,与社保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工会组织建立联动机制,搭建诉调裁衔接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协同办案。此外,落实繁简分流,将工伤案件纳入速裁范围,平均审理天数较整体行政案件少42天。同时,发挥集中管辖优势,对工伤认定行政诉讼与工伤赔偿民事纠纷合并审理,由同一合议庭同步认定、合力调解,让劳动者以最低成本、最高效率获得赔偿。
发布会上公布五个典型案例,以下选取两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案例一:超龄农民工受伤可认工伤。 戎某年逾七旬,受雇从事园林绿化,横穿马路如厕时被撞受伤。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答复,认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在工作期间为解生理需求受伤属因工受伤,应予工伤认定。该案保障了老年劳动者权益,回应人口老龄化需求。
案例二:挂靠车辆驾驶员受伤,被挂靠单位担责。张某将货车挂靠在某经营部,雇佣黄某驾驶。黄某工作时发生交通事故。法院依据司法解释,认定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主体,防止以挂靠规避用工责任,切实解决劳动者因挂靠方无赔偿能力导致的维权困境。
针对案件中暴露的问题,江北新区法院建议:用人单位应依法规范用工、及时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应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法律知识;社保部门应优化参保服务、强化监督检查。
下一步,江北新区法院将密切关注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确认等新类型案件,实质化解工伤争议,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