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经核实:以下24名人员已死亡但未按规定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根据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三十一条及《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要求,应当注销其户口登记,相关人员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本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经审查不成立,本所将依法予以注销。本公告期限为10日。(详见公告名单):
1、许焱,公民身份证号码3202**********4123
2、冯启众,公民身份证号码4130**********0038
3、徐瑞,公民身份证号码3213**********2469
4、陆芳芳,公民身份证号码3208**********4543
5、陈洪兰,公民身份证号码3209**********0046
6、陈晓艳,公民身份证号码3208**********0225 7、陆卫斌,公民身份证号码3205**********3319
8、王莉,公民身份证号码3201**********3728
9、吉新,公民身份证号码3209**********1416
10、崔杨生,公民身份证号码3209**********5711
11、秦妍妍,公民身份证号码3203**********1625
12、沈秀珍,公民身份证号码3201**********1822
13、钟学战,公民身份证号码3213**********0030
14、蔡玉,公民身份证号码3213**********026X
15、薛晨昱,公民身份证号码3201**********1219
16、沈秀梅,公民身份证号码3204**********2023
17、董宏伟,公民身份证号码3207**********1013
18、程书杨,公民身份证号码3201**********2223
19、陈新涛,公民身份证号码3208**********0034
20、蔡兴涛,公民身份证号码3210**********6859
21、王孜羽,公民身份证号码6301**********142X
22、张艳秋,公民身份证号码3203**********6229
23、王海林,公民身份证号码3209**********9036
24、单福州,公民身份证号码3202**********2576。
联系单位:建邺公安分局沙洲派出所,联系电话:025-84424652,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8号。特此公告。
沙洲派出所2025年12月16日
戴延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320103200607123011,特此声明。
遗失南京业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公章(编号3201150944383)声明作废。寻回后不再继续使用。
遗失 南京炽茂科技有限公司公章 财务章 法人章声明作废。寻回后不再继续使用。
遗失:南京市栖霞区穆栋装潢经营部,公章,声明作废,寻回后不再使用。
遗失:南京市秦淮区时来运转茶文化餐厅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104MA1NQ5G58L,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