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宁淳化交警中队接到报警,在淳化街道索墅路段非机动车道内,发生了一起轿车与电动车碰撞的交通事故。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经了解,事发时,赵某驾车行驶至索墅路段,由于该路段机动车道较为拥堵,赵某为了节省时间,借用了非机动车道行驶,结果与电动车发生了碰撞,致骑车人潘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身体多处挫伤。根据交通法规,赵某借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民警认定赵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日前14时左右,交警七大队接到报警称,其辖区路段发生一起小型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经现场调查发现,驾车人看路口黄灯亮起,不但没有减速停车,反而选择加速通过路口。电动车驾驶人此时也行驶至该路口,结果发生碰撞,骑车人轻微受伤。驾车人也因此被认定担事故责任。通讯员 戎芬 郭丹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