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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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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南京晨报

加油开发票最高赢1万元大奖

日期: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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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14版: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晨报讯(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金磊)9月21日0时,由江苏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推出的第一期“加油江苏”有奖发票活动正式启动,为广大车主和消费者献上一份诚意满满的“金秋礼包”。活动至11月15日24点结束,个人消费者在全省参与活动的加油站单次加油满200元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即有机会抽取最高1万元的现金券组合大奖,参与即得30元加油礼包。

本次活动参与范围覆盖全省,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单次加油金额(价税合计)≥200元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抬头须为个人),即可获得参与资格。参与活动的加油站点名单可通过江苏省商务厅官网(http://doc.jiangsu.gov.cn/)或江苏银行“苏银随心办”微信小程序查询,且企业名单将由各设区市商务部门核查筛选后滚动更新。

消费者参与活动简便易行。活动期间,登录江苏银行“苏银随心办”微信小程序的“有奖发票”专属页面,上传符合要求的发票信息即可完成报名。发票要求开票时间在活动期内、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抬头标记为个人、单张金额(价税合计)不低于200元,且需由纳入活动名单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具,储值卡充值等非加油消费发票不具备参与资格。每人每期最多可上传10张有效发票,每张发票对应1次抽奖机会。

本次活动共设6个奖项,总计31250个中奖名额。其中特等奖50名,可获6000元现金与4000元消费券;一等奖200名,奖励3000元现金与2000元消费券;二等奖至四等奖分别设置1000名、5000名、25000名,对应不同金额的现金与消费券奖励。现金奖励将由江苏银行转账发放,其中超过800元的部分将依法代扣20%个人所得税;消费券可在住宿、餐饮、加油站及便利店等合作商家使用,不可兑换现金。

活动将于2025年11月下旬统一开奖,抽奖过程由南京市钟山公证处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中奖名单将通过“江苏商务”微信公众号及“苏银随心办”小程序公布,消费者可凭发票号码(卷式发票需结合发票代码)查询中奖情况。

中奖消费者兑奖时要注意,需在名单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在“苏银随心办”小程序上传本人身份证号、I类借记卡信息完成实名认证,逾期未操作将视为弃奖。现金奖励由江苏银行转账发放,其中中奖现金超800元的部分,将按20%比例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由江苏银行统一办理);消费券可在“苏银随心办”微信小程序或江苏银行APP查询、兑换,直接用于合作商户线下消费。

此外,活动对各方主体提出明确要求:成品油零售企业需依法规范开票,不得开具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发票,严禁骗补、套补等违规行为;消费者需准确提供个人信息,核对发票内容,妥善保管符合条件的发票,严禁弄虚作假冒领奖金;参与活动的企业与金融机构需依法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