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拴绳致爱犬被撞 犬主人全责
日期:08-28
晨报讯(通讯员 石书松 李倩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近日,在江宁某小区内部道路发生一起宠物狗被撞的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江宁高新区交警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现场勘查和查看行车记录仪核实,事发时轿车沿内部道路正常低速向前行驶,无超速、操作不当等行为。视频显示,犬主人在公共场所遛狗时未按规定使用牵引绳,导致小狗脱离管控,在车辆经过瞬间突然蹿出造成事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起事故犬主人承担全部责任,其追悔莫及。近日8时,江宁交警谷里中队接到一起警情,在辖区一路口处发生一起小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经现场勘查,事发时,陈某骑行两轮电动车横过马路,遇孙某驾驶小轿车直行至此,两车发生碰撞。在该起事故中,事发时孙某的车速达到101km/h,属于超速行驶,发现电动车后虽然采取紧急刹车,但因车速过快,仍然撞上了横穿马路的陈某,造成陈某轻伤。交警依法认定双方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交警现场面对面讲解违法行为的危害,并将对孙某超速行驶的行为予以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