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北新区南京琅小明发南浦路分校单位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5年8月25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请债权。 特此公告。
南京市江北新区南京琅小明发南浦路分校单位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5年8月25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请债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