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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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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法院破产审判 5年化解债务4200余亿元

日期: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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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晨报讯(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刘通)6月19日上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南京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2020年6月—2025年5月)并发布典型案例。据了解,5年来,南京法院持续推动营造一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精准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通过破产审判化解债务4200余亿元,安置职工4.5万余人,盘活土地房产约2180万平方米,帮助450多家企业焕新重生,为服务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示范城市、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5年来,南京法院新收破产类案件9604件,审结破产类案件9333件。其中,新收申请类案件5378件,审结5264件;新收强制清算实体案件1155件,审结1148件;新收破产实体案件3009件,审结2859件。5年间,破产类实体案件(含强制清算案件)收结案数量整体上均呈稳步增长态势,市场退出机制保持常态化畅通运行。

南京法院以统筹兼顾抓“重点”之功,收服务大局“出彩”之效。

助力挽救大型民营企业集团。成功推动雨润系、永泰系、中电系等大型民营企业集团重生,累计化解债务3400余亿元,稳定了上下游产业10万余名职工的就业;红太阳股份公司重整案系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出台实施强监管背景下审结并执行完毕的首例上市公司重整案,维护了300余户债权人和2.04万户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用心呵护小微企业焕新重生。率先构建首个小微企业全覆盖、全类型破产保护模式,全市法院审结小微企业破产案件1300余起,挽救小微企业80余家,破产实体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下降约43%。某会展企业破产清算转和解案拟定三种清偿方式供债权人选择,探索运用预表决规则,入选最高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典型案例。某海外旅游公司重整案通过市场化方式,准确识别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资产价值,实现“轻资产”类小微企业的快速重生。

持续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率先建立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采取“集中+简化”模式进行清理,清理低效劣势企业近500家,完成1家被列入国务院清理名单的重点企业清理。玄武法院、高淳法院、雨花台法院建立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审结公益强制清算案件90余件。

据悉,南京“办理破产”指标连续入围全国标杆,连续位居全省营商环境评价首位。南京破产法庭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