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侥幸!运输危险货物,必须持证上岗
日期:06-13
晨报讯(通讯员 林巧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卢斌)近日,南京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成功查处一起违法运输危险品案件。
当天上午,南京江北新区执法总队在方水路卡口开展执法检查,一辆苏A号牌的轻型厢式货车由方水路卡口进入园区,执法人员发现车厢内用铁架固定着3个白色塑料桶,桶内都装满液体,散发着浓重的柴油味。
司机陈某表示车上3个塑料桶装的是柴油和有机表面活性剂,其中一桶柴油约800L。被问及为何用塑料桶装柴油时,陈某称:“柴油是给公司叉车使用,我知道柴油不能随便运输,所以用桶装着运输就不那么显眼,想着不容易被发现。”经核查,该车辆为南京××有限公司所有,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该公司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同时该车司机陈某也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执法人员现场指出,柴油属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车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必须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依据调查取证情况,涉事公司涉嫌实施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