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营运货车 铤而走险要不得
日期:02-21
晨报讯(通讯员 尹峥嵘 滕晓武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近日,江宁交警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某路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当天20时许,一辆重型半挂货车行驶至执勤点被拦下进行例行检查。执勤警力发现该车驾驶员任某有酒后驾驶嫌疑,于是现场对其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测得结果为70mg/100ml,构成酒驾。经进一步调查,任某所驾车辆属于营运机动车,已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问询得知,任某中午吃饭时喝了二两多的白酒,晚上老板让其送货,任某自认为酒已醒便驾车出发,没想到遇上了交警。民警依法对任某作出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日前,南京交警二大队民警来龙蟠中路查处了一起酒驾。驾驶员表示,晚上和朋友聚餐喝酒,酒后觉得离家近,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了,结果被查出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