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以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
日期:01-08
1月3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南京知识产权法庭“穿透式一揽子”实质化解涉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工作方法并发布典型案例。
据了解,自2017年南京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共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上诉案件5621件,占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的56.5%,其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2116件,占技术类案件的31.6%,涉及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从2021年占比四分之一增长到2024年近三分之一。
长期以来,南京知识产权法庭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 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在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处理中,注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以及纠纷的实质化解,成功处理了一系列有影响力案件,包括该法庭柯胥宁法官在最高院借调期间审理的戴森诉追觅专利侵权纠纷、涉“Wi-Fi”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等案件得到了最高院主要领导的多次批示肯定。在这些案件的基础上,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推动审判工作“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穿透式”实质解纷是司法理念、司法技术和司法效果三个方面的有机统一,即以“穿透式”的思维方式为引领,综合运用多种司法手段“一揽子”化解纠纷,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穿透技术争点,基于案件事实搭建对话平台。立足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充分运用证据保全、现场勘验、庭审比对、司法鉴定等措施,借助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等力量,帮助双方当事人厘清技术争点、跨过技术障碍、作出理性判断。根据侵权类、权属类、合同类等知识产权纠纷的类型化规律,引导当事人理解并自愿接受更符合其根本利益的和解方案。在标准必要专利侵权及许可使用费纠纷案件中,充分发挥诉讼程序的平台作用和督促作用,促使权利人和实施人在FRAND原则下积极履行各自义务,加快许可谈判的进程。
穿透个案争议,一揽子全面化解矛盾纠纷。要全面关注双方当事人(包括关联企业)互为原被告的其他案件以及相关无效宣告程序的整体情况,从复杂的案件事实与长期纠葛中抽丝剥茧,寻找矛盾源头,准确把握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症结和真实诉求。把“案结事了、实质解纷”贯穿案件审理始终,以交叉许可使用、权属切割、共同经营、利益分享等方式寻找双方诉求的“最大公约数”,一揽子化解矛盾,达到既“定分”又“止争”的效果。
借力中间环节,有效突破案件纠纷化解堵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律师、专利代理师穿透技术争点、个案争议,促调、促和的积极作用,支持和保障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依法维护当事人对调解程序和实体权利的处分权。此外,还要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以判促和、调判结合”的原则,发挥示范诉讼、典型判例等“一锤定音”的作用。
强化司法审查,确保调解协议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强化对于权利滥用的警惕性,在调解工作中加强对权利合法性、有效性的审查,避免当事人利用司法调解不当牟利。此外,注重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模具、销毁库存产品、变更登记、消除影响等条款的可履行性和可执行性,以适当的方式回应当事人的保密需求,对于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义务应给予合适的履行期限。同时,加强对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审查,防止当事人恶意串通,制止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的行为,依法认定限制研发、强制回授、阻碍实施、搭售、限购和禁止有效性质疑等协议内容无效,维护技术市场的公平竞争。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