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10条措施 促进文体旅联动提振消费
日期:01-01
晨报讯(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陈起增)文旅融合乃至文体旅融合发展已经成为旅游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抓手,是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向好的重要动力。昨日,我省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公开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文体旅联动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用真金白银为文体旅业发展进一步赋能,推动文体旅业提质增效,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据介绍,2024年前三季度,全省旅游产业增加值3669亿元,银联渠道文旅消费8880亿元,同比增长5.5%,占全国文旅消费总额的10%,居全国第一。省财政近三年已经统筹中央资金累计安排100亿元支持“大文化”事业发展,累计安排24.21亿元支持体育事业发展。推出“苏旅贷”金融产品,累计投放10亿元贷款规模,满足中小微文旅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此次出台的《若干举措》围绕支持演唱会音乐节、优秀剧目文艺演出、高品质高流量临特展、重大体育赛事、促进入境旅游恢复发展、提升境外人士支付服务便利性、打造优质文旅线路、支持商旅文体融合促消费、发展文旅新业态、支持“夜经济”品牌等方面,提出10条具体措施。初步统筹专项资金2亿元用于奖励兑付。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到期后视政策执行效果及与其他政策衔接情况,再作调整。
锚定“人数”这个关键,《若干举措》对活动主办方给予奖励支持,将活动的大“流量”转化成经济的硬“增量”,以吸引更多高品质演出、展览、赛事落地和集聚江苏。以演唱会为例,对每站累计售票达3万人次以上的,予以30万元至200万元的递增奖励,相关政策叠加后最高可以给予240万元奖励。
在奖补主体上,政策从供给和需求两侧同时发力,重点聚焦经营主体关切,鼓励他们优化和扩大文体旅供给。奖励项目上,基本涵盖了文体旅各个方面,鼓励打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商旅文体融合、“夜经济”品牌等消费新业态和新场景,创新多重体验的复合型消费模式,全方位增强消费动能。实施主体上,《若干举措》除文体旅相关部门外,还得到了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协同发力共同营造文体旅业良好营商环境。
此次文体旅促消费政策,实行财政补贴资金“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流程更快、周期更短。对涉及的“累计售票”“参赛人数”等,可以由公安部门或第三方票务平台直接提供数据的,无需企业另行申报。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将按季度对初审符合奖励的事项或项目进行集体审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流程将专项资金直接拨付至相关主体;对涉及的“接待游客数”“现场销售额”“投资额”等数据,需由相关经营主体提供经第三方认定的数据,省文旅厅复核无误后,经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审议并进行公示,再予以兑付,无需提交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