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市民杨阿姨到栖霞派出所申请查询其父母亲的户籍档案信息。杨阿姨称其母亲今年去世,在老家社保局办理丧葬费时,发现自己无法通过户口簿证明与自己母亲的母女关系,因而无法领取丧葬费。民警详细询问后得知,杨阿姨目前户口已经迁移到外市,在其持有的户口本上,户主是其丈夫,杨阿姨的母亲被登记成户主的母亲,也就是说,杨阿姨和其母亲在户口本上成了“婆媳”关系,在当地派出所的建议下,杨阿姨特地回到原户籍地派出所(栖霞派出所)进一步查询。
杨阿姨已经年近八十,因年代久远,详细情况杨阿姨也记不太清,一开始民警是没有查询到有关杨阿姨的相关户籍底档,只是大概记得是上世纪80年代左右迁户的,下班后,民警就到档案室从1980年开始耐心翻找,终于在1982年5月份的材料中找到了杨阿姨母亲当时的迁户材料,其中恰好就有杨阿姨和其母亲的关系证明,成功为杨阿姨解了燃眉之急。拿到能证明其母女关系材料的杨阿姨十分激动,说自己知道年代久远,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没想到工作人员这么认真,成功帮她解决了难题,十分感谢民警的辛苦帮助。通讯员 栖公宣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王业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