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召开电动自行车总经销商约谈会
日期:12-06
晨报讯(通讯员 彭秀慧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卢斌)12月3日下午,南京江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电动自行车总经销商行政约谈暨强制性新标准宣贯会,盘城、大厂、葛塘街道市场监管分局,及属地5家电动自行车总经销商负责人参加。通过行政约谈和政策宣贯,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和销售人员法规意识,落实国家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上,参会人员观看了《每周质量报告》电动自行车改装调查纪录片,从播报的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例中得到警示,汲取教训,强化学法守法意识。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质监办主任张念亮组织学习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涉及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正式实施,不符合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和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得生产、销售、进口。通过学习,参会人员对国家实施的电动自行车新标准有了深入了解,有利于总经销商在进货查验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围绕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市面上旧标准电动自行车库存积压问题,参会人员进行讨论。各电动自行车总经销商纷纷发表意见建议,表示认真学习国家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规定,积极主动与生产厂家联系,尽快解决旧标准货物积压问题,营造合法经营良好环境。
新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曹建军要求辖区各电动自行车经销商要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对接上级经销商协调处理库存车问题,主动排查消除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严禁非法改装加装行为,做到依法合规经营。
自今年3月以来,南京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稽查大队和各街道市场监管分局实施联合执法,上下挂钩联动,共出动检查人员899人次,检查经营主体825家次,约谈生产销售单位262家,开展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54批次,查办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案件55件,罚没款78.73万元。下一步,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环节的检查力度,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日常检查、专项巡查和质量技术帮扶指导,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营造合法经营良好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