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强调,在谈判协议中明确了企业对于挂网、配备、信息报送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配备和供应情况监测,确保药品可及性得到提升。国家医保局还要求企业在目录落地前全部落实药品追溯码,实现全程“可追溯”,为加强监管、维护基金安全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