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通讯员 尹峥嵘 马春芳 蒋文才 庞成功 张爱国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近日18时30分许,江宁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辖区某工厂内发生一起轿车撞重型半挂牵引车的交通事故。
经现场勘查和问询,民警了解到,事发时霍某驾驶机动车在厂区内倒车准备离开,未注意观察车后情况,撞上后方停放的重型半挂货车车尾。霍某被认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近日,江宁秣陵交警中队接到一起报警,一辆小车掉头时栽进了田里,现场无人受伤。民警立刻赶到现场,得知张某掉头过程中遇到对向来车,心急之下踩油门踩重了,结果引发事故。近日,在江宁横溪某路口,一辆小轿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了碰撞。横溪交警中队民警现场调查了解到,汪某驾驶小车在经过事发路口右转弯时未观察右侧路况,导致撞上了一辆正常直行的电动车。汪某被认定担事故全责。日前,江宁禄口交警中队处理了一起两车追尾的事故,经调查,黄某开车途中拨打电话分神,没注意到前面的车子刹车,等他反应过来踩刹车,已经来不及了。黄某被认定担事故全责。
近日早高峰期间,江宁区万安东路某路口发生了一起双方争执不休的交通事故。东山交警中队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调查了解到,事发时双方车辆分别在两股直行车道上,此时路口共四股车道,但是过红绿灯后,道路从四车道变为三车道,双方互不相让都想进同一股车道,最终引发碰擦。根据交通法规,道路上同方向左右两侧车道的机动车向同一车道变更车道时,左侧车道的机动车让右侧车道的机动车先行,俗称“让右”原则。所以左侧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