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方四年办理涉破产监督案件1351件
日期:10-01
晨报讯(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刘通)9月30日上午,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江苏省检察机关破产领域检察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近几年,江苏检察机关将破产监督作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方式,监督重点由程序公正向实体公正转变,监督范围由破产审理向破产管理人履职延伸,监督成效由个案办理向社会治理拓展,逐步打开了破产监督新局面。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破产监督案件135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共计468件,取得了显著成效。
省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高质效办理破产监督案件。近年来,破产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江苏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积极挖掘破产领域监督线索,不断拓展监督范围,准确把握监督重点,依法公正监督破产案件,彰显了破产监督的制度价值。
拓展监督线索来源。开展破产检察监督首先要解决案件线索来源少、发现难的问题。全省检察机关把畅通案源渠道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主动走访各地法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破产管理人协会,多渠道获取破产案件线索。同时,深化“大数据”思维,通过提炼监督要素,研发能用、管用的监督模型,不断拓展破产检察监督线索来源。目前,全省共研发“涉企信用修复执行监督模型”“破产领域虚假劳资债权监督模型”“执破衔接中失信、限高执行监督模型”“执转破法律监督模型”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0余个,通过数据赋能,提升了监督线索发现能力。
此外,围绕重点打击“假债权”。破产是虚假诉讼的高发领域,存在“假破产真逃债”的现象,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对涉破产企业虚假债务的甄别与发现,尤其是对破产企业负责人与他人恶意串通伪造、虚增债权,稀释破产财产,将普通债权伪装成“优先债权”,挤占其他债权人受偿额度等情形,重拳出击,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同时,不遗余力保护“真债权”。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必然会涉及到债权人的债务清偿问题。检察机关在打击“逃废债”等不法行为的同时,有力保护破产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支持劳动者起诉工作,有效助推破产进程,防范化解群体性风险。
不仅如此,还全面敦促管理人履职尽责。管理人是在破产程序中依法接管破产企业财产、管理破产事务的专门机构,其作用发挥直接关系到破产程序能否有效推进、破产债权能否公平清偿、债权人权益能否依法实现。检察机关积极保障和促进管理人依法履职,及时监督和纠正管理人的不当行为,助推破产程序合法、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