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图片被医美App盗用 法院判决该行为侵权
日期:07-31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科技发展,医美不再遥不可及。然而,开开心心变美后分享在朋友圈的“变美日记”,忽然在医美App里变成吸粉“噱头”,当事人该怎么维权?近日,秦淮法院审理了一起肖像权、隐私权纠纷案。
据了解,原告王某曾于2017年在某整形医院进行整形项目,并多次在朋友圈进行分享。某日,原告发现某医美App自2017年7月5日以合集的形式陆陆续续发布16篇日记,一直持续至今。通篇的主人公都是原告,作为引流噱头吸引消费者。原告因多次被询问到该事情,生活与心情受到诸多困扰。原告认为,其朋友圈照片被被告盗用谋取商业利益,同时侵犯其肖像权与隐私权。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自然人享有制作、使用、公开以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肖像的权利。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某医美App发布的日志合集中,未经原告许可大量使用了原告的头像照片,此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未提及原告姓名等具体的身份信息,并未对照片进行关于手术的描述,且原告自认该照片先公开发布于朋友圈,被告行为尚未构成侵犯原告隐私权。结合被告的过错程度,侵权后果,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考虑原、被告素不相识,且原告自述相关照片已在其朋友圈中公开发布过,酌定判决被告承担赔偿8000元。
通讯员 洪纾媛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