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间 江苏法院新收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9454件
日期:07-30
7月29日,江苏高院发布了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情况以及十大典型案例。
从2019年至2023年,江苏法院共新收仲裁司法审查案件9454件,其中新收涉外、涉港澳台仲裁司法审查案件90件,具体为涉外54件、涉港30件、涉台6件。此次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类型多样,既包括涉及仲裁协议的管辖权异议纠纷、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又包括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等案件;既涵盖金融仲裁、体育仲裁,又涉及仲裁员回避、仲裁送达、重复仲裁等多个问题,反映出近年来江苏法院仲裁司法审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从案由构成看,占比最高的为仲裁保全类案件,共新收6696件,约占70.8%。2019年至2023年,江苏法院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新收数和审结数均逐年增长,呈现收结数量“双增长”态势。江苏法院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总量呈增长趋势,当事人申请事由多样化,始终保持低否定率和高保全率。尤为引人关注的是,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苏州中院审结的“天恒公司”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涉及基于“定增保底”条款有效作出的仲裁裁决是否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无锡中院审结的“苏南瑞丽航空公司”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涉及第三方资助仲裁是否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
江苏法院高度重视仲裁在纠纷解决和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作用,牢固树立支持和监督并重的司法理念,完善仲裁司法审查机制,统一裁判标准,完善诉讼与仲裁沟通协调机制,建设“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助力提升仲裁公信力和影响力。通讯员 沈法轩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