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通讯员 滕晓武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近日,交警二大队铁骑队员在汉中路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机动车在道路中央左右摇晃。 交警靠近后发现,驾驶员在开车过程中使用手机,随即上前检查。经询问后得知,该驾驶员公司着急召开会议,没有办法只能选择边开车边参加单位视频会。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三条第四款给予警告处罚,并对其进行安全警示教育,该司机表示不会再犯。
晨报讯(通讯员 滕晓武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近日,交警二大队铁骑队员在汉中路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机动车在道路中央左右摇晃。
交警靠近后发现,驾驶员在开车过程中使用手机,随即上前检查。经询问后得知,该驾驶员公司着急召开会议,没有办法只能选择边开车边参加单位视频会。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三条第四款给予警告处罚,并对其进行安全警示教育,该司机表示不会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