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满足更多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浦口国资集团开展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活动,可置换新建商品房房源200套。
根据6月7日发布的《浦口国资集团开展住房消费“以旧换新”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记者从浦口国资集团获悉,活动期间,换购人可用一套或多套存量住房置换一套或多套新建商品房,置换总价不高于所购新建商品房总价的80%。存量住房收购价格以评估价为依据。
哪些房源可以参与“以旧换新”?《公告》提出:存量住房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江北新区直管区(顶山街道、泰山街道、盘城街道、沿江街道、大厂街道、葛塘街道、长芦街道)和主城六区范围;存量住房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权利性质应为出让,不含自建住房、商业、办公、公寓等;存量住房应成套、产权清晰,状态为可交易,不存在抵押、担保或查封等其他不可置换状态。可置换新建商品房房源200套,通过“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房帮宁”平台的“宁换新”模块中展示。
据悉,房源收购主体为南京焕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本次换购期限自今年6月10日至今年12月31日。
【链接】“以旧换新”这样进行
对于“以旧换新”的操作流程,浦口国资集团进行了详细解答——
问:市民如何报名参与存量房“以旧换新”?
答:意向客户通过“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登录“房帮宁”平台首页;在“宁换新”模块,完成存量住房的物权核验后,挑选意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并办理报名手续。
问:如何对存量房收购价格进行评估?
答:意向客户报名后,需提供存量住房产权证明以及合规性承诺等材料,并缴纳认筹金,以进行资料审核、价格评估和现场查验。焕新公司通过遴选信用好、业务强的评估机构,形成评估机构名单库,邀请换购人代表一起从评估机构名单库中随机抽取3家评估机构,分别对拟收购的存量住房进行交易价格评估,取排序中间的评估值作为最终收购价格。
问:如何签订《以旧换新协议》?
答:《以旧换新协议》由换购人、收购主体、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发公司、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部门签订,同步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15个工作日内签订《存量住房买卖合同》《存量住房资金监管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以旧换新”交易的相关步骤,以及各方在交易全过程中的权责等内容。
问:如何进行交易资格核验?
答:在交易启动前,由房产管理部门核验是否存在抵押、担保或查封等情况,并预审是否可交易。
问:如何进行产权过户?
答:实施单位与换购人履行过户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问:如何进行房屋交接?
答:收购主体与换购人办理存量住房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煤气等能耗费用的结清。
通讯员 韩盼盼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卢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