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制定全国首部 明确律师社会责任的地方性法规
日期:04-19
晨报讯(通讯员 尚世钰 肖日东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刘畅)4月18日,南京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南京市律师社会责任与执业保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议案的说明。这标志着该《条例(草案)》作为全国首部明确律师社会责任的地方性法规正式进入一审。
记者看到,《条例(草案)》共设五章、五十一条,包括总则、社会责任、律师执业保障、权利救济与法律责任和附则。
作为创制性立法,《条例(草案)》有着三个方面的特色亮点。首先是坚持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紧扣国家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穿立法始终。记者看到,《条例(草案)》的总则部分拟定有九条,其中第三条就旗帜鲜明地指出,“律师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忠于宪法、法律,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业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二个特色点是力求务实管用。《条例(草案)》针对律师社会责任的范围以及履行方式、律师执业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以及相应的保障措施等重点问题进行制度设计,探索完善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体系和改善执业环境,不断推进新时代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记者看到,《条例(草案)》拟专设“社会责任”一章,从党建引领、履职要求、国家机关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企业合规等多方面,对律师的社会责任进行细化。同时拟鼓励、支持律师参与公益诉讼、政法网格服务、矛盾预防调解、公益活动等。
该《条例(草案)》的地方特色也十分明显。《条例(草案)》注重将国家机关的最新要求与南京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从南京实践中提炼归纳相应条款,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例如,《条例(草案)》第二十条拟提出,支持律师参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围绕南京市产业集群,在产业发展法律风险预警、法律纠纷风险处置和产业链整合、并购、重组等方面提供综合法律服务,等等。
“作为全国首部明确律师社会责任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既划出了咱们律师的‘社会责任清单’,也给出了执业保障的‘法律护身符’。期待着条例早日实施。全市律师将带头落实条例要求,依法正确用好律师权利,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刘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