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宗地名称规划用途土地面积(㎡) 保证金
起始价
每次报价
最高限价(万元)规 划 指 标挂牌时间 出让年限
备注建筑密度(%)容积率(r)建筑高度(m)计容建筑面积(㎡)04开发区碧桂园大道西侧、冯岗路南侧局部地块居住用地1354016908438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倍数12638<281.0<r<1.4≤20<18956 2024年5月13日
8:30—2024年5月24日9:00
70地块内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别墅类住宅,鼓励开发建设高品质住宅。地块根据《句容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办法》需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等教育配套设施不再由开发单位自建,开发单位需按相关标准缴纳相应的配套建设费用,实行缴费代建。执行《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有关要求,且须满足《句容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要求,项目建成后由相关职能部门按标准组织工程验收。涉及部队训练场500米、600米缓冲线的用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执行;训练场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任何建设规划,周边500米区域内不得规划20米以上、600米区域内不得规划30米以上高大建筑物和居民区。地块开发建设需满足部队训练场地的相关要求。05开发区亭子路西侧、勤学路北侧局部地块居住用地58786509025448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倍数38148<201.0<r<2.0≤54<117572 2024年5月13日
8:30—2024年5月24日9:10
70地块内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别墅类住宅。地块涉及幼儿园等教育配套设施的须参照《句容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由地方政府统一集中布置。地块内西北角需配套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500㎡的社区综合服务用房。06开发区句通路东侧、凤竹路北侧局部地块居住用地2021715207581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倍数11361<251.0<r<1.4≤18<28304 2024年5月13日
8:30—2024年5月24日9:20
70地块内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别墅类住宅,鼓励开发建设高品质住宅。地块根据《句容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办法》需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等教育配套设施不再由开发单位自建,开发单位需按相关标准缴纳相应的配套建设费用,实行缴费代建。执行《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有关要求,且须满足《句容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要求,项目建成后由相关职能部门按标准组织工程验收。07开发区下庄路西侧、凤竹路北侧局部地块居住用地47765359017912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倍数26862<251.0<r<1.7≤36<81201 2024年5月13日
8:30—2024年5月24日9:30
70地块内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别墅类住宅,鼓励开发建设高品质住宅。地块根据《句容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办法》需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等教育配套设施不再由开发单位自建,开发单位需按相关标准缴纳相应的配套建设费用,实行缴费代建。执行《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有关要求,且须满足《句容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要求,项目建成后由相关职能部门按标准组织工程验收。08开发区下庄路东侧、高创路北侧局部地块居住用地30901240011960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倍数17910<251.0<r<1.8≤54<55622 2024年5月13日
8:30—2024年5月24日9:40
70地块内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别墅类住宅,鼓励开发建设高品质住宅。地块根据《句容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办法》需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等教育配套设施不再由开发单位自建,开发单位需按相关标准缴纳相应的配套建设费用,实行缴费代建。执行《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有关要求,且须满足《句容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要求,项目建成后由相关职能部门按标准组织工程验收。09开发区碧桂园大道西侧、高创路南侧局部地块居住用地38703300014966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倍数22416<251.0<r<1.8≤54<69665 2024年5月13日
8:30—2024年5月24日9:50
70地块内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别墅类住宅,鼓励开发建设高品质住宅。地块根据《句容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办法》需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等教育配套设施不再由开发单位自建,开发单位需按相关标准缴纳相应的配套建设费用,实行缴费代建。执行《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有关要求,且须满足《句容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要求,项目建成后由相关职能部门按标准组织工程验收。10茅山管委会望山路南侧局部地块居住用地、商业用地41905390019486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倍数29226<301.0<r<1.1≤18<46096 2024年5月13日
8:30—2024年5月24日10:00
住:70商:40地块内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别墅类住宅,鼓励开发建设高品质住宅。地块根据《句容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办法》需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等教育配套设施不再由开发单位自建,开发单位需按相关标准缴纳相应的配套建设费用,实行缴费代建。地块内商业建筑面积(计容)占总建筑面积(计容)的比例不得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