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
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在复垦后能够退还吗?
“我们公司是一家建筑施工企业,最近承接了一项地铁承建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临时占用村民耕地,想问问我们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在项目完成后能退回吗?”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接到了一个12366咨询电话,诉求人表示其所在企业已按规定缴纳了耕地占用税,想知道项目结束复垦后是否能够退还相关税费。在了解诉求人的具体情况后,区局工作人员将相关的政策对其进行了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十一条,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通过沟通,诉求人得到了问题的答案,并对经开区局工作人员快速响应纳税人诉求、解决纳税人疑难问题的工作态度表达了肯定。
因此,只要满足条件,临时占用耕地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是可以后期申请退还的。纳税人办理退税时可以持临时占用耕地批准文书、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税收缴款书、税收完税证明等资料,前往耕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厅办理。
刘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