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多举措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日期:12-27
晨报讯(通讯员 南小中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刘通)种子是农业的根本。12月25日,南京中院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南京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总体情况及典型案例。
据了解,近5年来,南京中院不断创新司法裁判规则,加大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共审理植物新品种权纠纷212件,涉及的品种除了小麦、水稻、玉米、大豆等主要农作物,还有甘蓝、梨、桃等蔬菜、水果品种,为推动种业创新、维护粮食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多措并举,解决侵权证据链的认定难题。很多侵权人销售白皮包装,行为隐秘且分散,权利人很难取证并形成有效证据链。法官在办案中重点调查和论证证据的真实性与关联性,适当分配举证责任和适用推定规则,灵活适用证据规则,对侵权证据链予以认定。
此外,完善司法鉴定机制,规范检材的提交。确定鉴定过程的可追溯性和鉴定报告的规范性,加强对权利人单方鉴定有效性和重新鉴定的条件及必要性审查,规范鉴定人出庭作证程序,完善侵权事实查明机制。
同时,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种业科技创新。5年来共有16件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最高数额为300万元,其中100万元以上的9件。
值得一提的是,南京中院于2022年7月与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共同设立江苏省首个“种业振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加大司法对种业科技创新的保护力度,延伸保护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