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伏某驾驶小轿车沿凤台南路高架桥行驶至小行桥附近时,由于疏于观察前方路况,与同样疏于做好安全防护的道路养护工人相撞,导致工人受伤及双方车辆、作业设备受损。事故发生后,交警八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和现场询问勘查认定,伏某未按照规范驾驶机动车,施工方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近日,交警五大队处理了一起公交车与小车事故。交警调查,电动车车主骑车过马路时无视信号灯的存在,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其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通讯员 王晨 朱婷婷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