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警七大队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号牌有问题,该车行驶至环陵路紫金山东路路口等红绿灯时,民警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核查,驾驶人朱某为逃避处罚用黑色胶带把自己车牌号码中的字母“L”贴成字母“E”后使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需依法扣留机动车、收缴物品,处以3000元罚款,记12分,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近日,交警八大队执勤三中队民警在巡逻时查到一辆无牌车,经进一步检查,该车实际上是有临牌的,但临牌已经过期,车主抱着侥幸心理就这么开着。目前,交警正进一步调查处理此事。通讯员 王立 王晨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