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警三大队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事情源于10月20日凌晨2时20分许,刘某驾驶小车沿凤台路行驶时被三大队民警拦下,摇下车窗时,一阵浓烈的酒气对着民警扑面而来。刘某称只喝了两瓶啤酒,又着急要去接人,就开车了。经呼气检测,刘某属于醉驾。交警带其去医院抽血,刘某经称自己怕扎针、怕抽血。最终血检结果显示,刘某构成了醉驾。
近日凌晨,交警一大队在玄武大道开展夜查过程中,查到一名驾驶员酒驾。这位驾驶员称自己是中午喝的酒,觉得时间长了不会是酒驾,幸亏查出来不是醉驾。民警在帮其叫代驾的过程中,驾驶员发现自己还有一次免费代驾的优惠,直呼后悔。
通讯员 刘宁 姜福钢 张真庆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