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早高峰时段,交警七大队接到一起警情,报警人称在尧新大道金尧路路口处,一辆小轿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需要处理。民警现场调查发现,事发时韦某驾驶小轿车沿尧新大道行驶至金尧路路口左拐排队等信号灯,此时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通过路口,来了个“鬼探头”,紧急之下尽管韦某采取紧急制动,但两车还是发生碰撞。幸亏电动车驾驶人李某佩戴了安全头盔,只是受了轻伤。
近日,永庆巷车站前发生一起小车与汽车交通事故。交警五大队民警了解到,汽车行驶过程中与同方向欲左转弯骑行自行车的孩子发生碰撞,导致孩子摔倒在地,右侧手臂轻微挫伤。由于孩子骑行车辆过程中未确保安全情况横过道路,将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孩子的父亲表示,原本想着休息带孩子骑行锻炼身体的,没想到发生了交通事故,吸取了这次教训,以后一定多加注意。
通讯员 王立 李超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