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通讯员 刘宁 姜福钢 吴洋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10月19日9时许,在秦淮区应天大街发生了一起大车与小车之间的事故,虽未造成人伤,但过程让人后怕。
交警三大队调查得知,当时何某驾驶大车沿应天大街行驶,与同向右侧行驶的周某驾驶的小车相碰,由于惯性和碰撞部位关系,小车出现了横向推行的状态。何某称,当时车道是出现了弯道的情况,加之视觉盲区的缘故,就与小车碰上了。何某被认定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近日,交警六大队处理了建宁路上发生的一起事故,李某骑电动车转弯时车辆摔倒,经调查,事故因李某的电动车违规载货,加上没捆扎牢固,导致车辆失衡引发事故,李某要为自己的受伤埋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