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通讯员 王晨 李超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近日3时09分许,何某驾驶小车沿郁金香路行驶至郁金香路卡子门附近时,因分心驾驶撞到路中隔离护栏,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护栏损坏及车辆受损。
事故发生后,交警八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和现场询问勘查认定,何某因驾车时未确保安全,疏忽大意撞上防护栏,是形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近日,交警五大队处理了一起小车与电动车的碰撞事故。经调查,驾驶员李某驾车右转进入辅道,与直行电动车发生碰撞,幸亏骑车人戴了头盔没有大碍,李某被认定承担事故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