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通讯员 栖宣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聂龙妃)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会上宣读了《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对299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999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彰。其中,南京有1个集体、3名个人受表彰,来自栖霞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于文艳入选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近年来,栖霞区擦亮“栖事宁人”这一区域调解品牌,积极整合调解资源,组建“栖事宁人”个人调解工作室联盟,发挥明星调解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和个人调解工作室的品牌效应,用“四个一”的工作理念,助力道路交通纠纷化解工作走上“快车道”。而其中,于文艳个人调解工作室承担着栖霞区交通事故纠纷的调解工作,每年参与咨询、调解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近千件。
多听、多问、多思考是于文艳个人调解工作室总结出的“三个多”调解方法,旨在为当事人传递有温度的调解意见。据介绍,工作室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聆听者”“守护者”的角色,以同理心兼顾双方法律诉求,力求调解双方都满意。此外,工作室依托联盟的力量,融合调解多方资源,既当调解员,也当“法律明白人”,在调解过程中,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事故常用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团队根据纠纷的实际情况、双方当事人的诉求等具体特点,准确判断适用的法律条文,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普法释义,专业度得到不少当事人的点赞。
目前,栖霞区全区共设立人民调解组织175个,全区126个村(居)全部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成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