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南京江北新区质量奖开始申报啦
日期:10-19
晨报讯(通讯员 杨彩 红杨婕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卢斌)近日,2023年度南京江北新区质量奖(以下简称新区质量奖)正式开始申报。本次申报工作从10月16日起至12月28日止,面向南京江北新区新兴重点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龙头骨干企业,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机构等展开。
新区质量奖申报是江北新区的首次,在江北新区管委会印发《南京江北新区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通知后全面启动的重点工作,也是进一步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今年6月,由江北新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提交了《关于设立江北新区质量奖的请示》,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设立南京江北新区质量奖。7月,向新区各委部局、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各有关单位发函书面征求意见后,于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9月11日,新区党工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南京江北新区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9月15日,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制定出台《南京江北新区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10月10日,江北新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南京江北新区质量奖评定标准细则》。
据了解,新区质量奖设立“江北新区质量奖”和“江北新区质量奖提名奖”,每年评定一次,获得新区质量奖的组织总数不超过3个;申报新区质量奖的组织,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有:在新区直管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符合国家、省、市、新区有关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者证照。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形成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总结出具有特色的质量管理模式,深入开展质量攻关和质量改进活动并取得实效,积极宣传和普及先进的质量管理技术方法。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三年未发生亏损(政策性亏损除外)。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按相关行业规定认定)及重大质量投诉,无行政处罚记录及失信记录(至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已进行信用修复的除外)等条件。获得新区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总数不超过5个。申报评定程序包括申报通知、各方推荐、资格审查、信用审查、资料评审、陈述答辩、现场评审和审定公示等程序。每个获得“江北新区质量奖”的组织将获得奖牌和证书,及20万元奖励,每个获得“江北新区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将获得奖牌和证书,及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