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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南京晨报

税惠“添柴加薪” 助燃假日经济

日期: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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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税务专刊       上一篇    下一篇

今年的国庆中秋长假,被誉为是史上热度最高的一次国庆黄金周假期。据南京智慧旅游大数据运行监测平台显示,“双节”期间全市纳入监测的重点景区景点、乡村旅游、文博场馆接待游客量达1618.2万人次,旅游总收入219.6亿元,较2022年分别上涨102.2%和166.3%。南京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既得益于自身的历史文化底蕴,也离不开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旅游业的大力支持与政策优惠。南京市税务局和各区税务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聚焦南京旅游服务行业需求,着力关注酒店、民宿等相关企业的经营状况,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助力假日经济强劲复苏。

“税惠力量”为假日经济保驾护航

“长假期间南京成了旅游网红打卡地,今年我们终于实现了开业以来的首次扭亏为盈,迎来了曙光。”南京白金汉爵大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健与前来走访问需的税务人员一起分享着走出困境的喜悦。

国庆期间,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工作人员认真梳理旅游酒店业税费支持政策,积极向企业宣传辅导增值税留抵退税、增值税加计抵减以及最新的部分行业纳税人暂免征收“房土两税”等优惠政策,确保企业及时、精准享受税费优惠,为黄金周假期消费潜力释放注入“税动力”。

“非常感谢税务部门对我们旅游酒店企业的支持和帮助。酒店前期建设投入大,留抵退税优惠一项我们就享受了7600万元的退税,同时公司还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1800万元,免征‘房土两税’的优惠政策延续到今年年底,我们又可以多享受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220万元。这些实实在在的税收红利,极大地帮助我们企业实现扭亏为盈,更是有助于我们不断提升品质、创新发展,让旅游酒店业走得更远更稳。”公司总经理吴健说。

秦淮区税务局组织税收宣传团队深入辖区餐饮住宿企业,面对面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持续推动政策红利直达经营主体。

“我们酒店就在夫子庙景区乌衣巷对面,今年开春以来,来夫子庙旅游的游客越来越多,假期还没到,客房早早就被订满了。”南京市秦淮区美程度假酒店负责人陈宝磊介绍,“从酒店开业以来,我们一直都能感受到税务部门的贴心服务,经常接到税务人员的电话,耐心地辅导我们怎么享受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收减免政策,这大大缓解了酒店的现金流压力,让我们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提升酒店品质和顾客感受中去。”

“税惠温度”助燃节日烟火气

为进一步服务好区域内民营企业,江宁开发区税务局在中秋、国庆两节前后深入市场走访,结合假日经济,开展惠企利民办实事活动,全方位普及税费优惠政策,着力提升税费服务温度,助燃节日烟火气。

脆嫩爽辣的火爆黄喉、鲜香麻辣的尖叫蛙、鲜甜酥脆的冰川茄子……位于江宁百家湖畔的网红餐厅马鸿兴川小馆,凭借一道道创意川菜,吸引了来往顾客的驻足。节假日期间,不到中午店门口便已排起了长队。“我们店才入驻南京不久,新店开张忙于做生意,对办理发票等流程手续不太清楚,向江宁开发区税务局咨询过后,税务部门安排专人给我们指导讲解政策,手把手教我们填表办理,很快就可以使用发票了,整个过程连十分钟都不要,真是太方便了!”提及税务部门的办事效率,马鸿兴餐饮店江宁区负责人周光中赞不绝口。

近年凭借恢宏建筑、文化底蕴和国潮元素火“出圈”的牛首山文化旅游区,是一处充分展现金陵文化和江宁气韵的“南京地标”。作为牛首山金陵小城“燕集里”的某文创小店的店主也对税务部门的服务竖起了大拇指:“每次有适用我们小规模纳税人的新政出台,我的手机上都会收到短信,提醒我们及时享受优惠政策,登上电子税务局之后也有弹窗提示,税务部门的‘政策找人’,做得真是面面俱到,让我们小店的开张经营更有保障!”

“税惠之笔”绘就乡村振兴美丽画卷

秋高气爽,硕果飘香,此时正值秋收的好时节,在溧水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体验秋日水果采摘的游客络绎不绝。“在这几年的发展成长过程中,税费服务一路相伴。国家对于销售自产农产品出台了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有了政策的保障,我们创新研发新品种,打造农业生态旅游的劲头更足了。”园区技术顾问刘东华表示。

溧水区税务局针对乡村旅游发展情况,聚焦农旅行业经营主体实际需求,组织税务人员实地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设施建设和资金投入,问急问需。以“税惠之笔”绘就乡村振兴的美丽画卷。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乡村旅游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动力。走进高淳国际慢城桠溪大山村,这里依山傍水,屋舍俨然。淳朴的村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打造了一批特色农家乐和民宿,旅总大山房车度假区便是其中代表,主营特色餐饮、主题住宿。

有烟火气的地方,就有税务人的身影。一谈起税务部门的热情奔赴,公司经理王铖脸上就洋溢着幸福的微笑,“现在税惠力度越来越大,税费服务越来越精细。今年以来,我们度假区享受税费优惠十余万元,还在发票领用开具、纳税申报等方面享受了优质高效的办税服务,既省心又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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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能南京旅游业 税惠政策看过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根据上述政策,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同时,提供旅游服务纳税人部分收入可免征增值税。这部分收入包括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的第一道门票收入,以及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近期财政部制发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公告规定至2027年12月31日前,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时,可以选择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同时,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另外,旅游业涉及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也有相关优惠政策。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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