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遇上超速行驶 事故双方均担责
日期:09-26
晨报讯(通讯员 王晨 李超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近日20时38分许,王某骑电动自行车沿华兴路行驶至新湖大道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沿新湖大道由北向南超速行驶至此的周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及双方车辆受损。
交警八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和现场询问勘查认定,当事人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是形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周某因超速行驶,负事故次要责任。9月20日13点25分,在北京西路上海路路口发生一起小车电动车事故。交警五大队通过视频监控了解到,李女士骑行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过程中,无视信号灯的存在,直接通过马路,结果与一辆由东向西正常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好在当时小车车速不快,李女士并无大碍。由于李女士闯红灯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