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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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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南京晨报

江苏高院发布行动方案 助力科创取得新突破

日期: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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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江苏高院发布《关于深化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服务保障在科技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助力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其中包括6项重点任务24项行动措施,内容涉及实施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工程,实施护航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促进公平竞争创新环境建设工程,实施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发展工程,实施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工程,实施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程。

助力攻坚突出问题

持续落实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36条措施,开展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发挥南京、苏州知识产权法庭涉集成电路、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调研基地作用,联合省有关部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保护专题调研。提级审理涉生物医药、半导体、人工智能、新材料等创新技术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一审法院作出侵权成立判决的同时,可以根据权利人申请,必要时依职权作出行为保全裁定,及时制止对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新兴产业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以避免因一审判决未生效,侵权行为持续给权利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强化创新主体权益保障

建立涉创新创业人才流动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侵犯商业秘密以及创新成果归属、职务发明奖励报酬等纠纷快速审理机制,依法及时保护研发人员在发明创造中的智力劳动和贡献投入,维护研发人员权益;强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地位,保护企业等投资研发的正当收益和合法权利,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等集聚,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新举措

江苏作为试点省份之一,省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部署,积极推进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试点工作。为此,省法院与省知识产权局前期做了大量的调研与会商工作,并于今年6月1日共同签署《强化数据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下一步将着力推进该备忘录中共商、共享、共治等合作机制的落实。省法院将进一步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基础制度建设,妥善审理涉数据知识产权案件,坚持利益平衡原则,依法保障数据开发、利用、维护等各环节相关主体的利益,进一步促进数据产业健康发展。近期,还将联合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出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规则,促进数据资源生产流通、开发利用、开放共享和产权保护,推动提升社会数字治理能力。

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发展

民间文艺作品、传统工艺、民间秘方、老字号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下简称传统文化)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象,《方案》明确全省法院将加强传统文化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密切关注并深入调研新时代背景下传统文化保护的司法需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优势,综合运用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多种权利模式,分类施策,进一步加强对传统文化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省法院将发布全省法院涉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5件典型案例,助力中医药技术现代化、产业化。

推进信用惩戒机制建设

对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要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运用立法、司法、执法及信用监管等多项手段。《方案》提出了推进信用惩戒机制建设,明确要继续加强与省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探索建立严重侵权失信人名录登记、发布及联合惩戒等信用监管机制。

《方案》特别对涉外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提出了如下具体措施:一是有效对接国际知识产权争议解决规则,研究探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建立合作机制,推动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妥善解决。二是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知识产权,在充分尊重中外主体协议选择司法管辖权利和遵循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案件管辖连结因素,依法行使管辖权,着力打造涉外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和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三是深入研究禁诉令、反禁诉令等理论与实践问题,有效应对“长臂管辖”,助推我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

通讯员 沈法轩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