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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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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醒≠酒醒,浦口警方提醒切勿“隔夜酒驾”

日期: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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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11版:法治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为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专项治理,严密重点路段巡查监管,加强路面秩序执法管控,重拳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整体框架下,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正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整治行动”。在近期的行动中警方发现,一些驾车人虽然知道饮酒后不能开车,但认为“睡一觉就能醒酒”,这其实是错误的想法,因为“隔夜酒”也可能构成酒驾违法。

8月14日早上,浦口警方在西葛检查站开展隔夜酒整治行动,浦口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晓桥中队民警在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车人邢某身上隐约有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检测数值为69mg/100ml,邢某的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多分钟后,在同一路段,民警再次查获一名酒后驾车人员。经核查,两名驾车人都是前一天晚上喝了酒,以为第二天早上不会被测出酒驾,因此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

“有的驾车人认为,喝酒后经过一夜的休息,‘人醒了酒就醒了’‘睡一觉就能醒酒’。”执勤交警说,“其实,他们忽略了‘隔夜酒’的问题,也有不少人因此被查出酒驾。”

据介绍,“隔夜酒驾”是指驾车人晚上喝酒,休息一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开车上路,实际上是“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交警介绍说,“不仅人与人之间不一样,即便是同一个人,酒精的代谢速度在不同的时间、环境下,也可能发生变化。”

据悉,浦口警方将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整治行动”,警方提醒广大驾车人,夏季晚间饮酒聚餐活动增多,除了饮酒后不能驾车外,也要注意不能“隔夜酒驾”。通讯员 刘昱彤